学前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收费标准:
一、二年级每学期按物价部门核定收取住宿费100元,代收教材费400元,第三年顶岗实习阶段据实代收赴实习企业所在地乘车费用(企业负责解决者除外),参加中职单招报高职考试辅导者据实代收辅导资料费,参加升学考试或推优者按国家规定收取报名相关费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等级考试或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